规章制度
柳州市螺蛳粉植物源性配料研究重点实验室试剂库安全防火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 知识以及消防知识。遵守各种防火规则。

第二条 凡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

三懂:1)懂火灾的危险性。2)懂预防火灾的措施。3)懂扑救火灾的方法。

三会:1)会使用消防器材。2)会处理险兆事故。3)会报警。

第三条 在试剂库内,须长期备有适宜的灭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类灭火器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

第四条 专业消防器材严禁乱动,保持完整、完好、有效、定期检查、专人维护更换。

第五条 试剂库内严禁吸烟,保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室内不准存放其他易燃物品和私人物品,保持试剂库内整齐、疏通。

第六条 保管员对试剂库内存放的化学物品根据性质不同,要做到严格分类储存,分类入库、分类发放。严禁混乱、混领、混装、混运。

第七条 为了保证安全、消防初期隐患,保管人员对本试剂库所存放的化学物品和季节变化,每天上下班应对库内进行认真检查、定期做好通风、降温等安全措施。检查后要做专项记录,发现异情、隐患及时排除,解决不了的要通知主管领导处理。

第八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开展器材使用、自救方法的普及教育,考核消防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培训考核后才能上岗,凡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第九条 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凡属违反规定,不按规定办事者,发生事故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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