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柳州市科技部和教育部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精神,规范和加强“柳州市特色食品风味与品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技术中心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产业新旧动能转化的重要平台,是实现行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基地,是开展产业性技术研发与工程化、集聚培养优秀科研人才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 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是对预包装螺蛳粉进行感官分析,为螺蛳粉企业的生产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依据;研究汤料中主要风味物质的化学特性及结构,实现螺蛳粉工业生产的标准化及可控性;研究螺蛳粉主要配料酸笋的发酵过程微生物群落结构和变化规律和主要风味形成的相关代谢通路,掌握酸笋品质和风味形成的机制,实现酸笋工业生产的标准化。
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工程技术中心在职人员、新进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学生、进修人员及访问学者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工程技术中心依托柳州工学院,与柳州市星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共建,实行“开放、流动、协同、竞争”的运行机制和“定期评估、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
第六条 工程技术中心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工程技术中心主任由依托单位任命或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第七条 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研究审定工程技术中心的发展计划、重大项目、经费预决算、主任聘用等重大事项。
第八条 专家指导委员会是工程技术中心的技术指导机构,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依托单位聘任,每届任期三年。专家指导委员会对工程技术中心的研发方向和研发内容、科研计划和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服务、重大学术活动以及年度工作等提出咨询指导意见。专家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九条 工程技术中心固定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占比不低于80%,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40%。
第十条 共建单位是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运行和发展的协同单位,履行共建职责和义务,统筹单位的其他力量和资源支持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发展。
第三章 科研管理
第十一条 工程技术中心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设立自主课题,支持工程技术中心固定人员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注重学术梯队和优秀中青年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青年科技人员,注重稳定高水平科研队伍。
第十二条 工程技术中心的各个研究方向分别由一位教授负责,承担该方向的课题规划、研究单元间的协调等工作。
第十三条 工程技术中心须有适当的发展规划,有计划地申请项目、争取经费。申请到的课题应在工程技术中心备案,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主支配。
第十四条 工程技术中心鼓励开展适应国家、地方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与相关企业合作,促进理论研究与应用相结合,推进研究成果产业化。
第十五条 各课题组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署工程技术中心名称。中文:柳州市特色食品风味与品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英文:LiuZhou food flavor and quality control Research of Engineering Technology,Liu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第四章 公共仪器管理
第十六条 工程技术中心设立大型仪器平台,并纳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行全面开放、共同使用、共担费用和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第十七条 工程技术中心的公共仪器实行专人负责,强化管理,开展仪器的预约、仪器使用效率的数据统计。建立完整档案,包括验收报告,技术资料,使用记录,故障及排除记录,实验数据(包括计算机系统数据存储磁盘等)。各台仪器均须建立或健全使用及安全规划,由工程技术中心主任监督实施。
第十八条 工程技术中心建立实验仪器管理小组,负责一般维护、使用与管理工作,制定消耗及易损件订购计划。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十九条 工程技术中心公共平台提供的大型仪器和配套设施也是学生实验的重要场所,应严格遵守工程技术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进入工程技术中心进行实验的学生需严格遵守“柳州市特色食品风味与品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生守则”。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程技术中心的各项安全事项实行由学校和院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二十二条 工程技术中心的技术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经常对固定和流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工程技术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章 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三条 工程技术中心接受市科技局和柳州工学院的年度考核。
第二十四条 工程技术中心积极参加科技部组织的评估。工程技术中心应对此进行认真的准备,并力争取得优秀的成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于2022年 9月27 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工程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