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捐赠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6日  作者: 点击:[]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大学文化的重要载体,多年来我馆经常接收到社会各界人士和本校师生、校友捐赠的图书,各类捐赠图书已成为我馆藏书的宝贵来源,在知识的传承和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丰富了图书馆的馆藏,支持了图书馆的发展建设。

为广开捐赠途径、明确收赠原则、知悉捐赠办法、明晰入藏方式以及加强保存利用,图书馆接受图书捐赠。具体如下:

一、收赠原则

1.所赠书籍限于纸本图书,可以是专著类专业书籍,也可以是文学文艺类娱乐性书籍,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所赠书籍应具有收藏价值、内容健康向上的,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

3.所赠书籍应为本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

4.所赠书籍应保存完好,品相适中;

5.所赠书籍内容应适合高校读者阅读;

6.长期收藏的同一书籍复本不超过5册,捐赠图书适量为宜,

7.为正式出版物;但也酌情接受一些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一般不被纳入馆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破损图书;

4.內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內容陈旧的图书;

6.不成套的图书;

7.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8.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二、收赠回馈

收到捐赠图书后,图书馆向捐赠者出具收藏证明或感谢函,并依据图书馆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捐赠图书进行认真细致地加工,编入图书馆书目数据库,使捐赠图书得以最好的收藏、保管和利用,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品,图书馆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捐赠办法

1.捐赠人亲自捐赠:捐赠者可亲自将图书直接送到柳州工学院图书馆一楼或六楼资源建设部办理捐赠事宜。

2.图书馆派员提取:任何个人及机构大批捐赠可事先电话联系,由图书馆派工作人员提取或以其它方式收存。

3.捐赠人寄送:捐赠者将图书通过邮局寄往我校图书馆。请在包装袋(盒)正面注明“图书赠阅”字样。

四、入藏方式

图书馆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加以分类编目,分别在相应阅览室加以收藏(即将捐赠图书融入图书馆相应类别图书之中)。

五、对不符合收藏要求的捐赠图书的处理办法

所赠图书在图书馆接收后,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所有。图书馆有权在不通知捐赠者的情况下对不符合收藏要求的图书进行处理,并按图书馆相关程序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内容过于陈旧的、破损严重的的捐赠图书进行藏书剔旧。

六、捐赠联系方式

接收单位:柳州工学院图书馆

收赠负责人:颜老师

收赠单位地址: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99号柳州工学院图书馆

邮政编码:545616

联系电话:0772-3517043

Email:lsxytsg20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