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丢失处理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9日 作者: 点击:[]
发现图书遗失后请先再次仔细查找,如确实无法找到确认无法找到后,必须及时到图书馆办理图书遗失赔偿处理手续,如果遗失书刊已逾期,在赔偿图书的同时需如数缴纳逾期滞纳金。
一、遗失书刊赔偿方式
(一)赔书
优先考虑赔书,读者自行购买原样图书或者由图书馆老师指定的价格相近的同类的正版图书,提供购买图书的正规发票,同时缴纳3元/册的书刊加工费。
(二)赔款。若无法获得同版书刊,则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1.丢失的书刊为孤本者,按原价的10倍赔偿。
2.丢失的书刊复本量为2-3本者,按原价的6倍赔偿。
3.丢失的书刊复本量为4本以上者,按原价的4倍赔偿。
二、损坏图书赔偿
凡剪裁、污损、勾画图书者,按实际情况,以每页0.5元或图书原价的1-4倍赔偿,盗窃书刊者,报相关系部、学工部、保卫部,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