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工学院工会是在学校党委和柳州市教育工会共同领导下的由教职工个人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全校教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在学校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始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工会十八大精神,按照党建带工建的要求,积极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倡导并团结教职工队伍积极投身学校发展建设,努力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全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活跃教职工的文体活动,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为创建和谐校园发挥积极的作用。
校工会工作职责:
1.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受理教职工的申诉,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劳动争议;
2.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负责筹备和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3.负责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
4.组织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5.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做好职工之家建设;
6.抓好送温暖工作,做好生活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的走访慰问及服务工作;
7.加强青工与女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针对女教职工的特点,做好女教职工的教育保护工作;
8.负责管理工会经费及工会财产;
9.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各二级分工会开展工作;
10.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