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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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工学院图书馆图书采购验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1-07 10:23 来源: 作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我院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需要,确保图书经费最优化配置使用,不断提高图书采购质量,逐步形成与我院发展定位相匹配的文献信息保障体系,结合我院图书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图书经费预算、采购需求、采购原则、实施方案等内容。

第二章 采购原则

第三条 以纸质文献为收藏重点,注意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逐步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形成馆藏特色,社会科学文献采购约占45%,自然科学类采购约占55%。

第四条 按年度采购计划做好图书采购立项、招标确定图书供应商和合同签订工作,重点考核图书的到货率、到书周期、加工送货等相关服务,确保图书采购质量。

第五条 图书采访选用全国各大重点出版社的全品种新书目、网上购书平台的销售排行榜和人气推荐书目、供应商定期更新的自编正价书目。图书与信息网络中心组织各系部专任教师进行书目遴选以及现场采购图书,在图书馆主页开辟荐购专栏供师生荐购图书。

第六条 选书标准

(一)重点采选的出版社: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的需要,精选契合度高的重点出版社,对其出版信息全年不间断跟踪。

(二)重点采选范围:研究级专著,应用型专著,各类获奖著作,引进的国外经典译著;各类名家名著,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热门畅销图书;重点学科和研究机构应具有的大型工具书及年鉴;指定教学参考书及其它重要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有较高文学造诣的文艺作品。

(三)适当采选范围:选题重复且品种较多的图书;高校学科基础教育读本;与我院学科专业交叉领域的图书;普通文艺作品、科普与通俗读物;百科全书、标准、丛书、会议录;就业指导、时事热点、生活文娱类书籍等应有选择地进行购买。

(四)不予采选范围:与我院学科、专业设置完全无关的图书;阅读范围不符(如中职、青少年读物、盲文);规格异常(如异型书、小开本、特大开本、磁带、非正式装订的试题试卷等)的图书。

第七条 复本控制原则

综合考虑文献的使用频率、内容时效性、同类主题文献出版情况、文献价格,以及本馆经费状况、馆藏点设置、流通制度、书库容量等因素,根据需要采购一定数量的复本(1-3本),各类考级图书复本为5本。对于借阅量大,损耗大的图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购。

第三章 验收入帐细则

第八条 根据我院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图书验收。由图书与信息网络中心、纪检监察室、招标采购中心、专任教师、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图书验收小组对每批次新购图书进行验收。

第九条图书实物验收

实物验收由图书与信息网络中心资源建设科负责,将收到的图书逐件拆包核对,对每本图书的书名、作者、出版社、单价、册数、金额、加工情况等进行实物清单核对,核对无误后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 图书质量验收

由图书验收小组全体成员负责对每批图书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对图书外观、纸张质量、印刷质量、内容是否有错别字等、MARC数据、馆藏加工等进行检查,验收小组形成统一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验收处理

图书验收过程中发现图书错发、重发或多发或者验收检查图书如果有缺页、破损、倒装、加工错误等情况以及存在图书外观、纸张质量、印刷质量、内容有错别字等质量问题时,图书与信息网络中心采编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做好退换手续。

第十二条报账入库

每批次新购图书验收合格后,由图书与信息网络中心采编人员按合同付款要求到财务部办理图书报帐手续,到招标采购中心办理新购图书入库手续。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图书与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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