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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坚守底线”——师德师风警示案例(二)

发布者:  时间:2025-06-24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言行,教师工作部整理了近年来教育部通报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例、各高校网站发布的教师师德失范典型案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通报的不端行为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全体教职工需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与荣誉感,严守师德底线,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德才兼备的新时代“大先生”。

一、发表错误言论

(一)湖北大学教师梁某某发表不当言论被开除党籍

据湖北大学网站消息,2020年6月20日,湖北大学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开展专题学习,通报有关工作。

会议通报了对文学院教师梁某某的处理情况。通报指出,梁某某在社交网络平台上多次发布、转发“涉日”“涉港”等错误言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经校纪委研究、校党委审议,决定给予梁某某开除党籍处分。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梁某某记过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教学工作。

(新京报快讯2020年6月20日)

)青岛大学教师高某某在微博发表不当言论被调离教师岗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新京报快讯2021年12月16日,青岛大学回应教辅实验人员高某某在微博发表不当言论一事,回应全文如下:

关于我校教辅实验人员高某某在微博发表不当言论一事,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认为,高某某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学校研究决定,将高某某调离教学岗位、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取消其教学资格,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学校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健全相关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新京报快讯2021年12月16日)

二、生活作风问题

)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乌某性骚扰学生被开除党籍

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乌某性骚扰学生问题。2018年9月,乌某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2021年9月,乌某被该学生举报并查实。乌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乌某开除党籍处分,岗位等级由三级教授降为九级科员,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作出检讨。

(教育部官网2022年4月11日)

(二)中南大学教师陈某性骚扰女学生被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中南大学教师陈某性骚扰女学生等问题。2013—2017年间,陈某先后出现性骚扰女学生、向学生索要并收受礼品、在课堂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行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项、第六项、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教学岗位。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检讨。

(九派新闻2021年11月30日)

(三)安徽农业大学教师高某性骚扰女学生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

安徽农业大学教师高某性骚扰女学生、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高某多次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此外,高某还存在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的行为。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高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责令其所在学院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教育部官网2022年4月11日)

三、学术不端

(一)长江师范学院教师谭某学术不端问题

长江师范学院教师谭某,在论文发表中存在代投代写的学术不端行为,其行为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长江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三条、《重庆市市属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具体问题处理意见(试行)》第二条之规定,给予谭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从教师四级岗位降至六级岗位;在全校通报谭某师德失范行为,责成谭某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所在学院取消谭某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资格;取消谭某2024年12月5日前评奖评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人才计划、研究项目等申请资格;在处分期内(2021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谭某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基础绩效工资固定部分和基础绩效奖励部分及超额绩效均按50%执行。(长江师范学院官网2022年3月5日)

(二)上海交通大学李某某、马某涉嫌学术不端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并给予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上海交通大学李某某等发表的2篇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涉事论文如下:

论文1: Qifeng Li,Ke Shen,Yang Zhao,Xiaoguang He,Chenkai Ma,Lin Wang,Baocheng Wang,Jianwen Liu,Jie Ma*. MicroRNA-222 promotes tumorigenesis via targeting DKK2 and activating the Wnt/β-catenin signaling pathway. FEBS letters, 2013, 587, 12.(标注基金号81271382)

论文2: Qifeng Li,Ke Shen,Yang Zhao,Chenkai Ma, Jianwen Liu., Jie Ma*. MiR-92b inhibitor promoted glioma cell apoptosis via targeting DKK3 and blocking the Wnt/beta-catenin signaling pathway. Journal of Translational Medicine, 2013, 11, 302.(标注基金号81271382)

经查,论文1、2存在数据造假问题,第一作者某某、通讯作者马对上述问题负责。此外,马2篇论文列入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81271382)结题报告中,还应对结题报告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客观结果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0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取消李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2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给予李某某通报批评。

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撤销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小鼠缺氧缺血性脑病iPS细胞移植治疗潜能的实验研究”(批准号81271382),追回已拨资金,取消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2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18日),给予马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10月22日)

四、其他问题

(一)南开大学教师李某某违规使用经费、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给予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证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

南开大学教师李某某违规使用经费、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08年至2013年期间,李某某违规支出9项差旅费,学校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退还报销经费。2020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某存在与学生不正当关系。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作出解聘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教育部官网)

(二)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张某某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问题

2019年,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张某某多次要求研究生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从事运送货物、分装溶剂、担任客服、处理财务等工作,且在日常指导学生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当、简单粗暴,有辱骂侮辱学生的言行。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教育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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