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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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访行前须知

来源:kyb 时间:2023-06-16 16:49:05 作者: kyb 点击:


一、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1.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外事无小事。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一是团员有事,要向团长请示;二是在境外访问期间,如对外方有意见,须先向团组领导报告,个人不得擅自提出,擅自表态,更不得随意发表有损国格、人格和不符合国家对外政策的言论;如发生意外重大事件,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请示报告,寻求指示和帮助;并尽快报告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外办。

2.不得随意接受外国记者采访。团组成员如遇记者一般问话,可简单予以答复;如系采访,应请示团组领导或驻外使领馆领导后,再作答复。

3.不得擅自离开集体。团组成员如须在境外会见、约见亲友,须在出境前报告团组领导批准;境外实施前,须再次向团组领导请示批准。如发生团组成员出走和滞留不归的情况,应及时向我驻当地使领馆报告,并尽快报告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外办。

4.不得带密出访。拟携带电脑、移动硬盘、文件、日记本等载体,须进行保密检查。非密级的内部报刊、记有内部情况的笔记本、内部掌握的技术、规划、计划、统计等资料信息不得携带出境。在境外,团组成员间内部交谈,不得涉及我内部机密情况;团组成员间商量与外方谈判对策,或交换意见,须选择有保密条件的地方进行。机要电文必须在我使领馆保密室运作,须出访前与我使领馆沟通。

5.出访团组和人员不得在非法组织举行的活动现场停留、围观,不得与其接触,不得接其宣传品,更不得接受不明不白的起诉书。远离外国人的抗议、游行、示威现场,更不得停留、围观。

二、严格遵守出访管理规定

1.外事工作授权有限。出访期间,要遵照任务批件所批准的任务授权、行程、时间执行公务。确保境外公务活动任务落到实处。

2.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特别是,不得利用“申根签证”和互免签证的便利,擅自增加访问国家;特别是,不得擅自增加访问“赌城”、“旅游胜地”、“度假胜地”等热点城市。不得以“转机”、“过境”为由,借机绕道旅行、游览。

3.出访团组须加强自我管理。出访团组前应明确在境外活动管理分工。视情况建立临时党小组,大的团组须建立临时党支部。

4.坚持勤俭办外事。严格执行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有关规定。

5.回国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出访总结报告,并做好出访所谈项目的跟踪与落实工作。

三、加强必要知识准备、增强防范意识

1.行前须登录外交部网站(http://www.mfa.gov.cn)查询必要信息。一是了解前往国家的风土人情、气候变化、治安状况、法律、法规、艾滋病、流行病疫情等信息,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二是查询中国驻外使、领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在境外寻求领事保护。

2.注意护照及贵重物品安全。

(1)不要将文件、钱包、护照等重要物品放在易被利器划开的塑料袋中。

(2)护照及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要与其他行李分别搁放。

(3)出门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现金。

(4)如发生护照被窃或丢失的情况,应及时向当地警察机关报案,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向市外办护照签证处报告,并到我驻外使领馆申请补发旅行证件,以便回国或继续行程之用。

3.注意人身安全。

(1)行前须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和医疗等方面保险。须接种必要的预防育苗,特别是赴非洲地区访问。须随身携带接种证明(俗称“黄皮书”)。有条件的话,最好做一次全面体检。

(2)在国外出门活动,至少2人以上,不要一人单独活动。特别注意,不要前往赌博、色情场所。

(3)如遇国外警察检查你的护照等证件,你可先请他出示证件,记下他的警牌号、警车号,以防假冒、受骗。

(4)每到一地,须熟记当地火、警、急救等应急电话,熟悉逃生通道。

四、提高领事保护意识,维护出访人员的合法权益

1.团组成员如在境外遇到交通和其他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报告我驻当地使领馆,并尽快报告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外办,以赢得领事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团组成员在境外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告,并索要一份警察报告复印件。同时向我驻当地使领馆报告,并尽快报告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外办,以赢得领事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领事官员可以提供以下帮助:安排适当人员听取当事人的受害情况;敦促警方尽快破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向当事人提供律师和翻译的名单;推荐合适的医院;补(换)发丢失或受损的旅行证件;协助当事人与家人、朋友联系;寻求当地社会救助。但是,须要理解: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案件,不能代替当事人出庭,不能充当翻译,也不能替当事人支付律师费、医疗费或其他相关费用。

3.团组成员在到访国家(地区)被羁押或监禁时,有权要求面见我驻当地使领馆领事官员。其他团组成员须尽快报告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外办。领事官员将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前往探视,并保护其人道待遇、公平待遇等合法权益。领事官员能马上向市外办通报情况。领事官员还可以帮助当事人与亲友取得联系,向当事人提供当地律师名单。但是,领事官员不能干涉当地法律程序,不能出面替当事人进行诉讼。

五、要注重礼仪、礼节

1.遵守所在国法律规定,尊重所在国风俗习惯。

2.在对外交往中要谦虚谨慎,不卑不亢。待人接物要体现中华文明礼仪,言谈举止应文雅得体。

3.公务活动时应着正装,非公务活动时可着便装。穿西服参加活动,一般应系领带。

4.遵守时间、不要失约,是国际交往中极为重要的礼节。万一因故不能应邀赴约,要有礼貌地尽早通知外方,并以适当方式表示歉意。

5.尊重妇女、敬老爱幼。上下楼梯、车辆,进出电梯,让老人、妇女、儿童先行,主动予以照顾。进出大门主动帮助老人、妇女、儿童开门、关门,帮助他们穿脱大衣外套。同桌用餐,两旁若是老人、妇女、儿童,男子应主动照顾,帮助他们入离座位等。对团组内女士亦应如此尊重。

6.在西方文化环境中须注意如下行为:

(1)吃东西要文雅,闭嘴咀嚼,不要发出声音。如汤、菜太热,可稍待凉后再吃,切勿用嘴吹。嘴内的鱼刺、骨头不要直接外吐,用餐巾掩嘴,用手(吃中餐可用筷子)取出,或轻轻吐在叉上,放在菜盘内。吃剩的菜,用过的餐具牙签,都应放在盘内,勿置桌上。剔牙时,用手或餐巾遮口。

(2)不当着别人的面擤鼻涕、掏鼻孔、挖眼屎、打哈欠、修指甲、剔牙齿、挖耳朵等。咳嗽、打喷嚏时,应用手帕捂住口鼻,面向一旁,避免发出大声。

(3)在参加活动前,不要吃葱蒜韭菜等辛辣味重食品。

(4)不得随地吐痰和随地丢果皮纸屑。

(5)在国外除少数有标志的地方可以抽烟外,绝大多数公共场所都是禁止吸烟的。在工作、参观、谈判和进餐中,一般不吸烟或很少吸烟,不要边走边吸烟。进入会客室或是私人住宅、办公室等,不知道是否允许吸烟时,可询问一下主人。如有妇女在座,应征得她的同意。在场人多或同座身份高的人士都不吸烟时,则一般不吸烟。

六、出入境须注意事项

1.须严禁携带国际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如象牙)等出入境。

2.如携带大额现金,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3.不宜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

4.慎重选择携带个人药品。如因治疗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时,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的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

5.注意携带邀请函。现在不少国家(包括美国、法国等)的边防部门在外国人入境时需交验邀请函,各出访团组对此应引起重视,注意携带出访必备文件。

6.填写入境卡时,入境目的要与签证种类保持一致,合理保护自己,以免授人以柄,造成被动。

7.因公出访团组和人员如持有效护照及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境受阻时,应首先向该国主管部门如实说明入出境或过境事由,同时了解受阻原因。如当事人不懂当地语言,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翻译服务。如果当事人的请求仍然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回应,可要求与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如使领官员向有关当局交涉未果,当事人须理智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到对方不公正对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日后诉诸法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