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资产发〔2024〕7号)文件,资产管理处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经过自查与复查两轮紧张有序的工作,已完成资产清查盘点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盘点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二、清查盘点范围:建校以来-2024年9月30日,全校各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均按照要求开展清查盘点工作。包括房屋及构筑物;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无形资产。
三、清查盘点方式:采用单位自查与资产管理处复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工作起止日:整个清查盘点过程从2024年10月11日开始,至2024年12月25日结束,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阶段(2024年10月11日-12月1日)
各单位指定专人按照要求,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二)复查阶段(2024年12月2日-12月25日)
资产管理处依据自查情况组织人员重点对清查盘点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资产到各单位复查,现场实地盘点。
四、清查结果: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清查结果和复查情况,后续将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并制定实施计划,以推动资产管理的升级。
柳州工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