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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柳州工学院第一届“校园心灵阳光天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校属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委员、朋辈心理互助员、心理协会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学生自身心理健康教育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心理朋辈队伍建设,柳州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决定开展“心灵阳光天使”评选活动,为全体师生树立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榜样,现制定评选办法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名称

主题:“敞开心扉,快乐成长”

活动名称:第一届“校园心灵阳光天使”评选活动

活动主办及承办方:

活动主办方:柳州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活动承办方:柳州工学院汽车工程学院

二、评选对象

我校2020级、2021级、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心理互助员、“七彩心晴”心理健康协会成员。

三、参评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的各项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履行大学生应尽的义务,遵守校纪法规,无任何违纪情况。

(二)工作认真负责,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三)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心理互助员需选修课程《团体心理辅导》或《朋辈心理辅导》其中之一,并考核合格。

(四)积极组织全校或学院、班级、宿舍的心理素质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五)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四、报名及评选办法

(一)各二级学院推选阶段

1.各二级学院在接收到相关通知后,及时向本单位学生转发通知,说明活动主题内容及要求,学生自愿通过二级学院报名参加;

2.各二级学院及心理健康协会根据参评要求及实际情况组织推选工作,每个单位的推荐人数以学院班级数(或社团人数)的8%为比例(具体推选名额见附件)报送优秀心理委员和朋辈心理互助员(社团报送优秀心理协会成员),推荐的参选者应在心理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

3.各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负责人于4月12日20:00前将推选的参评材料按照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后按下文的“参评材料说明”提交材料至汽车工程学院李敏芳。

(二)校级复选阶段:

1、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老师、学院心理工作站负责老师等组成评审委员会;

2、复选评审形式为组织统一的心理知识线上答题现场答辩。心理知识答题和现场答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3、现场答辩内容为自我介绍、个人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先进事迹等内容(参选者自由准备答辩需要的材料如:PPT等,材料不可过多,答辩时长限5分钟以内),每位参选者答辩完成后分别进行评委提问环节,提问环节时长约2分钟;

4、参选者按照随机抽签次序进行答辩展示,展示完毕由评委组现场根据参选者答辩情况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情况,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所有评委所给分数的平均分;

5、最后统计总成绩,总成绩的前二十名获评“校园心灵阳光天使”,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答辩分数排名。其余同学获评“校园心灵阳光天使”提名者。

五、参评材料说明

(一)材料清单及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负责人于4月12日20:00前填写“校园心灵阳光天使推荐汇总表”;

2、请各二级单位于4月12日20:00前将本学院所有参选者的电子材料汇总后采用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479020833@qq.com(汽车工程学院李敏芳)。压缩包的具体要求如下:

(1)压缩包材料清单示意图

(2)推荐表内容和主要事迹材料均须围绕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填写;

(3)个人生活照不少于2张(文件大小不小于1M,需4:3横版电子原图);

(4)证明材料文件夹内须包括成绩单以及主要事迹的详细证明材料(如照片、视频等)。

3、纸质材料仅需提交2份《xxx心灵阳光天使推荐表》,纸质文件要求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完整无缺漏,并于4月14日18:00前递交至南校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办公室。

(二)其他要求

1、参赛材料若涉及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2、所有参赛材料必须真实、原创,如果发现抄袭现象,取消参赛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汽车工程学院,联系人及电话:李敏芳,18378395219。

附件:

1.各二级学院校园心灵阳光天使推选名额

2.柳州工学院第一届校园心灵阳光天使推荐表

3.柳州工学院第一届校园心灵阳光天使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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