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文献资料的管理,规范文献资料分类入藏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文献资料是指以购买、受赠或以其他方式收集的图书、刊物、音像及其他文字、数据资料等。
第二条文献资料按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三类:一是使用图书馆专项图书经费购置的文献资料;二是使用院属各单位经费购置的文献资料;三是使用科研、教改等项目经费购置的文献资料。
第三条入藏程序及管理方式
(一)使用图书馆专项图书经费购置的文献资料,须按学院物资采购相关规定购买后再由图书馆具体负责文献资料的验收、报账、分编、加工入库、保管等工作。
(二)使用各单位经费或科研、教改等项目经费购置的文献资料,由各单位按照学院物资采购相关办法组织采购和收藏管理。
(三)各单位急需购置文献资料但本单位的经费紧张时,可申请使用图书馆的文献资料采购预留经费,经分管图书馆院领导审批通过后,由图书馆统一组织采购、验收、报账、分编、加工入库后,由申请单位使用保管。
第四条本办法由图书与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