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28号)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我校自有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五)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 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六)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 检结论为“合格”。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5—11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认定信息。
(二)确认时间:2023年6月12—14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交到人力资源部进行信息确认。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账号注册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二)网上申报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2.申报第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点击“个人信息中心”,申 报人须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完善个人身份、普通话证书、学历学籍、
学位证书等信息。
3.申报第二步:仔细阅读申报须知。
4.申报第三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其中考试形式选择 “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申报第四步:选择认定机构。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为“任 教高等学校所在地”,选择省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选择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选择认定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6.申报第五步:选择确认点。此为关键步骤,申请人须选择自己所在的学校。如选择不正确,会导致无法确认。
7.申报第六步: 填写申请信息,上传个人电子证照和在《个人承诺书》上签名。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并对自己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上传个人电子证照的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例如:001.jpg;
(2)照片大小不得超过190kb,尺寸要求:290像素≤宽度 ≤300像素,408像素≤高度≤418像素;
(3)上传的个人电子证照必须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白底证件照(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要求与体检表照片、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照片同一底板。
《个人承诺书》签名的操作步骤:
(1)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 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
(2)点击二维码下方的“已签名”按钮,检查页面中是否正常显示了承诺书内容、您的签名及当前日期的组合。确保清晰无误,方可进行后续步骤。如需修改,请点击合成后的图片,将重新生成二维码。
8.申报第七步:认真核对、确认所填申报信息。
9.申报第八步:同意“个人承诺”,提交认定申请。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10.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 状态等信息。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必须在2023年6月12—14日至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体检表上结论应明确 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照片栏和体检结论栏应加盖体检医院专用章。体检表空白表(见附件)由申请人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柳州市指定体检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柳州市肿瘤医院)。
(二)身份证原件。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如中国教师资格网核 验通过无需提交)。
(四)学历证书原件(如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取得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信息由教育厅在后台统一比对核验,如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全国统一样式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 格证书》与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广西高等学校教师 资格理论考试成绩单效力相同,可直接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 依据。
(六)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报告单和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拟聘文复印件作为免考依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考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学籍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七)免冠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在背面用铅笔注明本人的学校和姓名,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整理。
五、体检要求
(一)体检时间为6月5日-6月13日,6月14日前必须将个人体检表及其他现场确认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
(二)体检表必须A4纸双面打印,贴好证件照后到人力资源部盖骑缝章,再自行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章,凡结论“检查项目无异常”“健康”都将视为体检表填写不规范,重新填写。
未尽事宜联系人及电话:江佳,3593437。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人力资源部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