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 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 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引领全校教职工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四有好 老师,在第 37 个教师节即将到来之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 开展学校“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具体事 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人数
(一) “师德标兵”评选范围:到校工作 5 年以上的自有教 职工;评选 10 名“师德标兵”。
(二)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到校工作 2 年以上的自 有教职工;评选约 40 名“师德先进个人”。
二、评选原则
(一) 坚持品德为先,育人为本;
(二) 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
(三) 坚持程序民主,师生公认;
(四) 坚持评选标准,宁缺毋滥。
三、评选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法纪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 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 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 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严格履行教师职责。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天职,坚持育人 为本、德育为先,坚持立德树人,以身作则,注重教育教学过程 中对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的培养;注重因材施教,培养学 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加强自身修养,以正确的思想观点、严谨的教风师风影响学生;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把育人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各环节、全过程; 热爱教师职业,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心、爱护每位学生,建立正确、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 导者和引路人。
3.恪守教师职业操守。弘扬科学精神,坚持追求真理,坚持实事求是,发扬学术民主,善于团结合作,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能 力和专业学术水平;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术自由,坚持抵制一 切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
4.担当教师社会责任。树立社会服务意识,积极参与科教兴 国战略实施,将新成果、新工艺、新技术及时应用于社会,并转 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积极 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贡 献力量;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参加公益 活动;主动参与社会实践,用 自 己的知识和技术专长服务社会、 回报人民。
5.弘扬优秀传统美德。坚持以学生为本,学为人师,树立高 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身作则,身正为范,以高尚品德、人 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 德,知荣明耻,公道正派,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为学生做好表率;注重师表风范,言行雅正,举止文明,仪容仪表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塑造良好的师表形象;自尊自律,清廉 从教,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自觉抵制 一切有损于教师身份和职业声誉的行为,自觉维护高校教师良好 的师德风范和社会形象。
(二) “师德标兵”具体评选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 5 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的;
2.近 5 年师德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且至少有 2 次“优秀” 的;
3.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
的,在学生群体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口碑的;
4.有其他突出先进事迹的。
(三) “师德先进个人”具体评选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近 2 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的;
(2) 近 2 年师德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且至少有 1 次“优 秀”的;
(3) 有突出师德先进事迹,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的。
(四)存在《柳州工学院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中师德失范行为的,一票否决。
四、评选程序
(一)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 1 名“师德标 兵”候选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对应单位在岗教 职工人数 7%的比例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按 四舍五入计算。
(二)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实际,按要求组 织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初评推荐工作。被推 荐参评的候选人,分别填写《柳州工学院 2021 年师德标兵候选 人推荐表》、《柳州工学院 2021 年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学校师德专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的候选 人进行评审,产生“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建议名单。
( 四) 评审结果呈报党政联席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 布,并予以表彰。
五、评选要求
(一) 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牵头成立推荐
小组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入小组成员) ,根据评选条件、程序 要求,择优推荐。
(二) 严肃评审纪律,评选推荐过程中严禁违反程序、不按 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
(三)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 要真正把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在教书育 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师德典型推选出来。通过推先树优,充 分展现我校优秀教师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 自觉加强师德建设, 提升教书育人、管理服务的素养和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国内高 水平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六、奖励办法
(一) 对获奖教师授予柳州工学院“师德标兵”、“师德先 进个人”荣誉称号,教师节期间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二) 学校将评选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干部考核、 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 学校从校级师德标兵中择优推荐参加上级“师德标 兵”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四) 学校对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七、上交材料
(一)候选人需交《候选人推荐表》1 份和近期生活照片(JPG 格式) 。
(二)《候选人推荐表》、《推荐人选汇总表》由所在二级 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 7 月 7 日前报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科教楼 1403) , 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 lzgxyrlzyb@163.com。 联系人:罗云露,联系电话:3593437。
附件:1.柳州工学院 2021 年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2.柳州工学院 2021 年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3.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