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现公布学校及二级教学单位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畅通监督投诉渠道,主动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并按程序受理、核查和处理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一、监督电话及监督邮箱
二、实体信箱
除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外,学校还设置师德师风监督实体信箱,按照方便投递、相对隐蔽、远离监控区域等保护举报人的原则,举报箱位置如下:
(一)科教楼一楼东南角处;
(二)图书馆B区与第一教学楼中间通道处;
(三)第3栋宿舍楼一楼架空层通道处;
(四)第一实训楼一楼楼梯通道处;
(五)第二食堂一楼楼梯通道处。
三、有关要求
(一)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名称)、工作单位,涉嫌师德违规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情节、证据等相关情况。
(二)举报人应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不虚构、夸大和歪曲事实,不诬告陷害他人;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工作秩序。对妨碍工作秩序和诬告陷害他人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三)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擅自开箱、擅自拆封举报信件,严禁私自扣押、销毁举报材料,严禁将有关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对泄露秘密、跑风漏气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举报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学校将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对查实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柳州工学院教师工作部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