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思政课相关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广西关于思政课相关文件 >> 正文

关于启动广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 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11-03  浏览:


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桂发〔2005〕11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及其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我委、厅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区高校(含独立学院)启动广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桂发〔2005〕11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及其实施方案精神,全面加强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

二、建设目标

(一)通过启动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建立自治区级、校级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机制,分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层次分别推选出一批自治区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并以此推动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队伍建设,进一步改革教学方法,提高课程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通过加强培养和建设,使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中建设成效特别突出者成为自治区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推动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制订科学的建设规划。各高等学校要在课程建设全面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定位与特色合理规划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要以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带动本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建设提高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二)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

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主讲(高职高专学校要由在本课程研究领域影响力较大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主讲),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鼓励辅导员班主任参与精品课程建设。

(三)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思想政治理论课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内容要以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教材为主要内容,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四)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精品课程要按照全国高校精品课程的标准,推广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研究性学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并带动本学科其他课程的建设。

(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理论课实践性教学环节,要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学生参与有关活动。

(六)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各高等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要求教授上讲台和承担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各高等学校应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参与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高水平教师积极投身学校的教学工作。高等学校要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促使全校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四、2007年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条件和评审依据按照桂教高教〔2007〕54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按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新方案开设的课程视同连续开设的课程。

(三)申报2007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是校级精品课程。

(四)我委、厅将组织专家组对各校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

(五)申报名额:

1.已被评为2003年、2005年自治区级精品课称号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视为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有关高校要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建设检查要求报送课程建设情况。

2.本着宁缺勿滥原则,2007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申报不分配申报名额,由各高校视本校情况推荐,不占各高校推荐申报2007年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申报名额。

(六)申报材料内容及报送要求:

以下所有材料均请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申报材料。

1.学校推荐公文一式2份。推荐公文包括:2007年度广西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桂教高教〔2007〕54号)。

2.2007年度广西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分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见桂教高教〔2007〕54号)一式2份。

3.以上材料要求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教育厅思政处:廖国良,联系电话:0771—5815117,E-mail:xcb1223@126.com。

五、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尽快启动本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并保证精品课程的可持续发展。在组织规划精品课程建设时,要把精品课程建设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各高校要切实加大和保障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的经费投入。

  各高校要在本校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组织向我委、厅推荐评选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

我委、厅将对入选的课程授予“广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称号,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补助,并推荐部分全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参加广西高等学校自治区级精品课程评选。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