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24年1月12日前完成对标定级工作。
二、参评对象
2024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三、评级标准
重点评估2024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
四、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开展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方式确定自评结果。
(二)二级学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结果
二级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所属团支部的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方式复核认定,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
进行(一)、(二)工作步骤,需以下操作:
1.团支部自评填写《团支部2024年度“对标定级”记录表》(附件2,以下简称《“对标定级”记录表》)、撰写团支部述职材料(附件3)
2.自评为五星级的团支部,须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4年度重点工作项目说明(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3.二级学院团委复核《“对标定级”记录表》,交回团支部填报至“智慧团建”系统,须于1月12日前完成填报。
(三)材料存档及总结评估情况报送
“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团委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前向校团委提供以下材料:
1.将复核认定的《“对标定级”记录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团支部述职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校团委组织部邮箱lzgxytwzzb@163.com,邮件命名参考:【20XX级XX学院】“对标定级”自评材料。
2.提供二级学院开展活动的总结评估情况报告(至少1200字、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模板见《关于二级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总结评估情况的报告》(附件4)。
未尽事宜,联系校团委郭万吉,联系电话:3517606;校团委组织部曹司晨同学,电话:19195969617。
附件: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023年修订).pdf
附件2:团支部2024年度“对标定级”记录表.pdf
附件3:团支部述职材料(提纲).docx
附件4:关于二级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总结评估情况的报告(提纲).docx
共青团柳州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