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工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号 |
|
专业班级 |
|
家庭详细地址 |
|
宿舍号 |
栋 |
本人联系方式 |
|
监护人联系方式 |
|
请假事由 |
|
请假去向 |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天) |
拟销假时间 |
年 月 日 时 (此栏由辅导员填写) |
辅导员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学院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部(处)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校领导 审批 |
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
1.病假必须出具校卫生所或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2.学生因公事请假必须持活动主办单位提供的证明。
3.请假人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明及书面同意函确认。
4.以上相应支撑材料附在“申请表”后一同上交。
5.请假人在假期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原则上在假期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6.学生返校后必须亲自销假,超过请假期限必须续假,否则以旷课(旷考)论处。(参照《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学生请假管理办法》执行)
7.请假人应合理利用假期,安排好自己的学习、生活,假期间遵守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不得做任何有损学院和国家荣誉的事,违
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或送交司法部处理。
本人确认所提供支撑材料均真实有效,并明确了解学校请假须知,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