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普通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含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
(二)负责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的培育、申报及管理。
(三)负责新专业评估、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普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五)负责普通本科课程建设工作。
(六)负责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重点课程的培育、申报及管理。
(七)负责组织制订课程教学大纲。
(八)负责在线教学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选修课程的申报、审批及开设。
(十)统筹组织普通本科、专升本学生开课,组织课程的排课、选课及其运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各类专业、课程、教学运行等相关工作的管理文件。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